金管會公佈最新「可敵意金金併」的名單,所謂「可敵意金金併」的意思是有能力又不經過對方董事會同意就買下足夠經營的股權,將對方公司併購喫下,也稱為「非合意併購」。
至於這個有能力是要到什麼樣的程度呢?根據新聞敘述有大約以下四點,分別是:
資本充實:在申請併購時要設算,取得控制性持股後,金控資本適足率逾100%、雙重槓桿不逾125%。經營能力佳:金控三年平均ROE(淨值報酬率)及ROA(資產報酬率)要在同業前2/3強。
具國際布局能力:子公司要在三個國家以上設有據點,且有一處滿五年以上。
企業社會責任:近三年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前35%。
講了這麼多,到底是哪幾家呢?
金控方面有: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台新金、元大金、永豐金、開發金,總共7家。銀行方面有:台北富邦、中信、國泰世華、台新、元大、永豐、玉山、上海商銀,總共8家。
詳細的可以參閱新聞
再併個幾家,我每個月又可以少整理幾家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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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信金、國泰金、台新金…喫下你免經過董事會同意!「敵意併購」需擁有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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