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今天開會,經舉手表決因同意票未過半,縣府所提2億多元道路改善工程款遭刪除。縣議會藍黨團批評議長表決內容違反議事規則,縣議會則強調完全合法。縣府建設處表示,後續是否提覆議還要研議。
建設處提出「道路改善工程」追加預算案2億2539萬8000元,包含中央路鋪面改善1億3000多萬元、縣道193線養護及改善6100萬元,以及全縣道路橋梁設施改善維護工程7300萬元。除道路橋梁部分有花75線3000萬元提請大會討論,其餘小組審查時全刪。
今天在議會因意見分歧,議長張峻動用表決,在場32席有16人同意通過,未達過半數所需的17票,未能通過,2億多元全遭刪除。
國民黨團隨後召開記者會,包括黨籍副議長徐雪玉,黨團書記長吳東昇、副書記者徐子芳、議員吳建志、林正福、林玉芬、邱光明、林品仰、李正文,及無黨籍鄭乾龍出席。
南區議員林玉芬說,花75線和193線是許多部落住戶唯一出入口,破損嚴重,改善工程預算卻被刪除,路平燈亮水溝通是基本要求,南區民眾卻無法享有這樣的生活品質,怒批建設小組應讓全縣道路愈來愈好,而不是說沒有急迫性,要爭取中央預算,現在就是爭取中央預算沒通過,縣府才編預算,卻一直被擋,她非常憤怒;鄭乾龍指縣府編列預算做路平專案,卻遭刪除,非地方之福。
徐雪玉、吳建志、林玉芬都質疑應是議員提案要刪除,有人附議才表決,議長張峻作法違反議事規則,知法玩法,吳建志甚至怒批「瀆職」。
縣議會強調,對於中央預算絕對全力支持,縣府不用心編列預算,以及太多選舉考量的選擇性核定和分配,才是議員反對通過的主要原因之一。
議會指出,議長張峻一直很憂心以表決方式決議議案,會造成像今天的衝突,撕裂議員同僚情感,結果還是發生了;強調依花蓮縣議會會議規則第40條規定,表決以出席議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未超過半數同意為否決。此次出席議員為32位,贊成者16位,未過半數,故該案決議刪除,議長作法完全符合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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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逾2億元道路改善經費全被刪 花蓮議會藍黨團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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