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黃姓市民今透過網路抨擊說,自家的機車停在家門口,只因旁邊有1支消防栓就被檢舉魔人連續檢舉,讓家裡接到1整疊罰單、罰鍰達80萬元。但轄區霧峰警分局今澄清,總計開單12件,金額約3600元至7200元,非80萬元,但1件扣1點,12件累計12點會扣照或扣牌2個月。
黃姓市民說,家門口有1支消防栓,媽媽把機車停在家門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因此遭到檢舉。
讓他不滿的是,因為檢舉過了1個月後才陸續收到罰單,媽媽根本不知情,導致不但連續受罰,機車還得遭到吊牌。
霧峰警分局說,經查該市民自9月1日起迄今,遭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經警方審核違規停車屬實,依法舉發共計12件,以罰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計算,總金額應為3600元以上7200元以下,並非遭罰80萬元。
警分局說,分局將重新檢視相關檢舉影片,若屬同一行為重複檢舉,將予撤銷。另提供「交通違規案件簡訊通報」服務,民眾可提出申請,如在台中市5天內遭檢舉3次以上,系統即自動發送簡訊通知,避免遭持續舉發。此外,也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勿違規,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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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機車停家門口被連續檢舉 台中市民怨連收12張紅單還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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