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議員施乃如長期為特教助理員發聲,她今天在民進黨團聯合質詢時間揭露有時薪特教助理員迄今長達4個月沒有拿到薪水,「月薪不過2萬多元,還要被欠薪」追問市長高虹安「妳能接受嗎?」她也發現特教助理員合約竟還寫道不適用勞基法,已有違法之虞,要求市府檢討、保障特教助理員權益。
高虹安答詢回應,市府教育處已有全數撥付特教助理員薪水到學校,也有發函通知學校,針對發薪事宜已請學校檢討。在施乃如的追問之下「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發薪水?」高虹安轉頭向教育處長陳木金確認,允諾市府一周內立刻完成發薪事宜。
依據新竹市政府先前提供資料,竹市有18名專任特教助理員,以及198名時薪制特教助理員。施乃如今天質詢表示,自己接獲時薪制特教助理員陳情長達4個月被欠薪,助理員薪水不高約2萬多元,就她了解3校欠薪總金額約60多萬元,到現在卻發不出來。
施乃如質詢時也大酸市長高虹安今年陸續動用二備金執行凍卵政策、租豪車,特教助理員的薪水不過60多萬元,但卻未如期按月發放。她認為特教助理員月薪才2萬多元不多卻得遭遇如此對待,相當卑微,「不要說教育處長不開心,我也不開心。」
不僅如此,施乃如也直指時薪特教助理員與學校簽訂的合約內容「不合理」,助理員為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但合約上卻寫道不適用勞基法法規。她要求市府建立合約公版範本,明定薪資給付日期、休假方式,且要明確規範寒暑假勞健保不能中斷。
「沒想到公家機關會這樣欠薪,這樣要怎麼留住人?」施乃如也點出,資深的助理員每月薪水也只有2萬3千元,根本留不住人,加上沒人能代班,助理員不敢請假,也不敢抗議就怕沒工作,她要求市府要一併檢討改善制度,確保特教助理員的工作權益。
竹市府勞工處長黃錦源答詢時說明,特教助理員適用勞基法,將派員到事業單位、機關學校進行勞動檢查,如果沒給薪水,當然違反勞基法,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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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竹市特教助理員慘被欠薪4個月 高虹安允諾1周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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