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最近多家學童課後照顧或安親班的接送交通車或幼童專車,因司機人車與核准備查不符遭攔檢開罰,業者今天喊冤表示,市府教育局新規定要求課後或安親課輔交通車須固定車輛、司機和提供良民證等資料核准備查,因為客運或租車業者無法提供固定接送人車,有的不願提供良民證等文件,課後安親業者願意申請合法核准或備查,實務確有礙難之處,不做又怕攔檢開罰十分困擾。
市府教育局長劉仲成表示,中央最近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針對安親、補習班的學童交通車規範,須檢附學童交通車人車和無肇事證明書、良民證等資料向教育局申請核准備查,並未規定報備交通車固定一人一車,業者可申報幾輛車、幾個司機的名冊,不必擔心報備單一人車被罰,為重視學童交通安全,申報司機檢附良民證、無肇事證明卻是必要規定。
桃園客運表示,桃客的業務主力是市區公車客運和免費巴士,租車業務不是主要,現實上客運司機每天遇到道路不同狀況或塞車影響,或是司機臨時假,要改派其他司機接手,出租客運車輛很難固定人車,有實際困難;租賃車業者也認為,業者租車出勤車輛因應任務臨時調度,很難配合課後安親班固定人車,還有每次都要檢附司機個人資料申請備查,讓業者很難配合。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理事長吳正吉表示,他之前也接到補教、課後業者反映接送交通車被攔檢開罰,業者很難要求客運或租車業者配合固定交通車人車,無法適從,協會建議教育局在規範下放寬條件,將合格車輛、司機送教育局備查,讓業者可以合法不會動輒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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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課後安親交通車頻挨罰喊冤 教育局長提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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