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今天舉行「無法取得歸化國籍新住民權益與福利」公聽會,由市議員黃秋媖主持,探討新住民取得身分證受法規限制,是否另立專法保障權利義務?移工變移民是否可行?學者認為,另立專法恐疊牀架屋,並應考量法律政策、社會文化及實施執行層面。
黃秋媖表示,移民署今年4月統計,依親證件別人數58萬2644人,外裔、外籍配偶人數有20萬4217人,最得國籍13萬8229人,未取得國籍6萬5988人;大陸港澳配偶人數按證件有37萬8427人,取得定居證有15萬4489人,未取得定居證有22萬3938人。未取得國籍和未取得定居證有28萬9926人,這些新住民權益與福利無法等同設籍者,形成社會安全的破口。
立委許智傑表示,政府應協助有意願歸化的新住民取得身分,涉及立法部分需思考各面向問題,不同立場者要找到平衡點,找出各自難處,「解決別人問題,才能解決自己的問題」,權利與義務應設定為可達到的目標值。
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李予綱表示,政府做了很多,但新住民的需求似乎沒有被滿足,且有相對剝奪感。立專法與否?這是相當複雜的問題,從法律與政策層面,要看現行法規的不足、特殊需要的考量、及國際經驗的參考。社會與文化層面,要看社會整合,希望新住民更好的融合台灣社會。實施與執行面,則要看資源的分配,可能有資源不足或排擠的問題,這些都要充分考慮。
高師大東南亞暨南亞研究中心主任利亮時表示,再設新住民專法恐疊牀架屋,例如國籍法第9點第4項,專才在特殊情況下可取得國籍,應從國家利益出發來考量,國內的居留證未具備準國民條件,但像新加坡的永久居留證則具備準國民條件。台灣對新住民是社會的友善,但法條擺出來就不友善。新住民問題應升級到國家需要人才、人力層面,法條應匯聚起來,協助解決問題。
教育局表示,對於新住民提供成人基礎教育班,112學年開了58班,全市有3個新住民服務據點,尚未歸化的新住民也可以來參加。衛生局表示,已歸化的新住民享有健保,未歸化者有提供妊娠中產檢。
警察局指出,新住民人身安全,今年1到10月外籍人士被害有419人,越南37%最高;受騙樣態包括假投資、地下匯兌、假網拍等。警察局已有多語言版反詐騙文宣,並舉辦多場活動宣講,與民間團體公私協助,在新住民社群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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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住民是否另立專法保障權益義務?學者:恐疊牀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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