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鄉鎮不論路邊或是公有停車場經常面臨無牌車霸佔停車格問題,造成民怨,彰化縣溪湖鎮長何炳樺希望能設「無牌車輛臨時暫置場」,車主若經公告後仍未領回,將視同一般廢棄物進行回收、變賣,以杜絕佔用停車格問題。
公所最近邀集縣府交通處、警察局、環保局前往實地會勘,視察溪湖鎮中央公園、大公路公有停車場及周圍道路等,即發現停車格被10幾輛無牌車佔用,針對現有霸佔車輛,警方也立即根據引擎號碼查詢車主身份,並聯絡通知限期內移除。
何炳樺說,由於不斷有居民陳情,說無牌車長期佔用,讓民眾停車空間反而不足,希望相關單位能解決,公所都有前往貼單告知並通報相關單位處理,但因爲權責單位後續至現場勘查時有些車輛未達報廢標準,導致執行效果仍不彰,他上周也到彰化縣環保局拜會,討論如何解決此問題。
公所發現,無牌車佔用問題經常是拖吊業者、報廢車輛回收商等將事故車、廢棄車、長期停放道路及公有停車場,何炳樺也呼籲請業者要發揮公德心,近期公所也已規劃在免費公有停車場周邊設置監視系統,掌握進場者身份,杜絕無良業者、車主影響到鄉親停車權益。
何炳樺說,公所也已在盤點變更公墓用地做為「無牌車輛臨時暫置場」,未來若在公共空間發現無牌車,公所即可代為拖吊至本鎮暫置場,車主領回則需支付移置及保管費用,若30日內未領回者,經本所完成公告程序將視同一般廢棄物進行回收、變賣。
溪湖警分局表示,依「道交條例」無牌車輛可移置保管,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經公告3個月無人認領則可拍賣,未來在合乎法規的前提下,警方會全力配合。環保局則表示,對於設「無牌車輛臨時暫置場」,樂觀其成。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無牌車佔停車格惹民怨 溪湖擬設暫置場、杜絕佔用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76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