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佐倉公墓於民國76年公告禁葬,A區去年由市公所完成全區遷葬,B、C區尚有1502座公私墓基待遷移。縣議員胡仁順說,遷葬查估補償金高達2億元,非市公所財政能負擔,且私墓處理為縣府權責,縣府卻長期漠視、置之不理,要求不要甩鍋,比照其他縣市作法編列縣預算協助;縣長徐榛蔚說,依地方自治,殯葬由公所業管,會與市公所討論,提供必要協助。
胡仁順說,佐倉公墓是花蓮市早期唯一可供市民安葬的墓地,民國77年變更為公園用地後禁葬,市內就沒有殯葬用地。市公所推動轉型為運動園區,A區歷經10年努力,去年完成遷葬,B、C區還有高達1502座公、私墓基待處理。
胡仁順說,市公所一年預算才8億元,無力負擔高額遷葬費,且市內無殯葬用地,先人遺骨安奉其他鄉鎮要被收取倍數的規費,影響民眾遷葬意願。高雄、基隆、桃園等都有訂定相關辦法提供遷葬補助,批評花蓮縣府長期漠視,只會甩鍋。
他認為,佐倉公墓遷葬、周邊私人墳墓的亂象都亟需解決,直球詢問徐榛蔚和民政處長明良臻「願不願意編列縣預算協助?」
明良臻表示,縣府優先改善各鄉鎮火化設施和納骨牆,未來遷葬晉塔會研擬計畫給予協助,也願意輔導公所,向花東基金提案或爭取中央專案補助辦理。徐榛蔚說,殯葬業務由各鄉鎮市公所業管,會與市公所一起討論佐倉公墓未來方向,往更前進的方向來走。
胡仁順表示,上級補助固然重要,但不能一直仰賴中央經費,且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3條,私墓由公所查報、縣府處理,建議可以縣府的高度訂定遷葬優惠辦法,增加民眾主動遷葬意願。
花蓮市公所表示,前市長魏嘉賢上任後積極爭取經費逐步改善環境,去年完成全區遷葬,無主先人安奉在新城鄉思源樓。B、C區使用年限到明年2月,將再向上級政府爭取經費遷葬, 期盼縣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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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加速花蓮佐倉公墓遷葬 議員批縣府甩鍋要求編經費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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