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極力改善行人地獄,嘉義市東區國華街與崇文街口難設號誌,近4年共發生41件交通事故,市警局將針對崇文街西向車輛,開辦全台首個以科技執法取締「未停車再開」違規,月底起試辦;但外界質疑如何認定違規,例如機車須停下雙腳落地?警方表示,通過路口之前,要停住再開。議員建議,未來加強宣導取締標準,避免開罰後陳情不斷。
市警局解釋,崇文街是支幹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沿此路到路口就是要「停、讓」,相關法規找不到任何停讓的具體定義,執法初期絕不可能過嚴過苛,不過車輛到路口,「至少要在路口停止線之前停下來,確認主幹道沒車,不能僅低速通過」。
嘉市警局交通隊指出,2020年至今年10月,國華街與崇文街口總計34件受傷的車禍事故、另有7件單純車損事故,大部分是機車,而從肇因分析,40件都是通過路口未依規定停車再開。
由於此路口路幅不夠加上居民反對,無法設號誌,市府陸續增加交通桿、反射鏡、黃網線、延伸路口紅線等都效果不彰,交通部運研所前年列此為高風險路廊,市府為此裝科技執法,預計本月底開始宣導兩個月、明年農曆年後正式執法。
消息傳出許多民眾反映不清楚取締標準,議員鄭光宏指出,所謂「停車再開」指的是機車騎士雙腳要落地?或汽機車煞車燈是否有亮燈、在停止線前汽機車須完全停止再行駛,建議市警局加強宣導,可增加勸導期、製作圖卡宣導,讓民眾確實了解取締標準。
交通隊表示,宣導期間會從側錄畫面分析違規情況,調整系統參數到民眾能夠接受的標準。
交通隊也統計,支線車道在路口未停讓的違規,今年至今員警現場取締20件,不過大多是交通事故之後,警方再開單舉發。有基層警員說,若當場攔下來,駕駛一定會與員警吵架,所以此類違規實際攔停開罰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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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路口未停讓 嘉市月底試辦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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