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今天邀集鋼鐵業者及環保團體,舉辦第5次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公聽研商會,會中針對鋼鐵業排放標準、改善計畫的規定、鋼鐵業的戴奧辛檢測頻率等多項議題充分討論。環團要求鋼鐵產業盡速汰除無法符合新排放標準的設備;對於環保局草擬的空氣汙染防制計畫的相關機制,應更審慎明確。
環保局空噪科表示,高雄固定汙染源排放量佔本地汙染三分之一,其中鋼鐵設施為主要來源之一。為降低汙染排放,環保局透過訂定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加嚴管制標準,促使業者加速老舊設備汰換更新,並維持設備最佳操作狀態。草案將自發布日後6個月後施行,實施後每年可減少51公噸粒狀物、1127噸硫氧化物,及210噸氮氧化物汙染物排放。
環保局表示,業者如無法如期達成排放標準,可於施行日期前90日提出空氣汙染防制計畫,包含替代減量措施申請核定改善期限。環保局將要求改善期間需執行減量措施,使全廠汙染不超出加嚴標準排放量。核准的空氣的汙染防制計畫,內容資訊將公開上網,提供民眾瞭解改善措施及進度。戴奧辛部分則加嚴電弧爐定檢次數由每年1次調增至2次,督促業者隨時注意操作情況。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表示,鋼鐵業高汙染、高耗能、高碳排、高耗水等特性,帶來很大的環境負擔,地球公民不斷要求鋼鐵業各項空汙排放濃度的管制應加嚴、空汙排放總量應大幅降低,加速改善空汙問題。中鋼三號煉焦爐自1987年生產至今,老舊又耗能,既然受限於煙囪結構及周邊空間,無法加裝防制設備,就應盡速汰除,在尚未汰除前,建議中鋼停止再由此套設備生產。
「落日條款沒有期限,等同沒有落日。」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葉品鹹質疑,環保局為輔導無法達到新排放標準的業者,於草案第5條允其自行提出空氣汙染防制計畫,然改善期限卻僅由環保局內部核定,建議環保局應參考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第六條第二項之立法例,於標準中明訂改善期限。倘若環保局對於明定落日期限有所疑慮,則應明訂禁止展延的規定,避免業者的改善一延再延、一拖再拖。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副研究員林政翰說明,「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的修改,應是基於還給市民乾淨空氣的原則,而非屈就於鋼鐵業的營利。若有無法符合排放標準的固定汙染源,應直接停止再生產與使用,不能繼續拿南部人民的肺來賺錢。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陳婉娥表示,這次公聽會環保局所調整的方案有部分更為明確,經環保團體的爭取與建議後,已增加條文在戴奧辛的排放檢測中,明定為一年兩次,這部分團體們予以肯定。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感謝各環保團體提出的建議,環保局將再參考相關建議,以謹慎積極的態度訂定這次加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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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市草擬鋼鐵業加嚴標準 環團籲無法達標汙染源應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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