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急救案件數量大,救護車平均每天出勤445次,議員批評濫用猖獗,今年1到10月有人打119叫救護車累計206次,根本當成計程車;今年開出77張救護車收費單,卻沒收到一毛錢,要求修改收費辦法遏阻濫用。中市府表示,目前有急診掛號單就免收救護車費,將修改規定,依急診檢傷分級,非緊急狀況就要收費。
台中市為遏止濫用救護車,訂有收費辦法,指定送醫超過12公裏、非急診掛號者,車資為基本費600元、每公裏再收25元,每次出勤收雙倍車資,還要加上每名救護技術員每小時500元;不過,依規定只要有急診掛號單,就免收救護車費用,辦法形同虛設。
台中市消防局統計,今年4到8月急救件數6.67萬件,緊急送醫人數4.99萬人,台中急救案件量龐大,平均每天救護車出勤445次。
民進黨議員林祈烽、施志昌說,全市有53個消防分隊,今年1至10月呼叫救護車最多次是信義、中區分隊轄區的女性市民,共叫車206次;第2名為海線男性市民,在沙鹿與清水分隊轄區,呼叫162次;部分市民把救護車當計程車在用,很誇張,難道不能收費遏止嗎?
消防局長孫福佑坦承,確實有人一天內重複呼叫救護車送醫,多為患慢性病的老人,加上病患有健忘症狀,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喫過藥,常以身體頭暈、不舒服要求送醫;目前叫車第1名已轉住長照中心。
消防局表示,今年開出77張的收費告知單,幼獅分隊開出27張,大安分隊開出32張,但都沒有收到一毛錢;依規定只要有急診掛號單,就免收救護車費用。
孫福佑說,將與社會局、衛生局協調,聯繫常叫救護車民眾家屬,並檢討收費標準,未達緊急就醫的醫療分級,即使有急診掛號單仍會收費。副市長王育敏說,將召集消防局、社會局、衛生局協調,再修改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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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救護車當計程車?她10個月叫2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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