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SRF(固態再生燃料)發電廠進駐桃園科技園區,引爆地方強烈反彈,桃園市政府和經濟部下周一開會討論撤案、廢止兩種方向。議員凌濤昨質詢市長張善政,能否終止SRF電廠設廠?張說,業者若沒達到環保標準,絕不允許繼續往下走,環境部若提高環保標準,業者也要達標。據傳,中央、地方對廢止設廠都不願主動承擔,關鍵在國賠責任。
經發局長張誠表示,初步有撤案、廢止兩個方向,會和經濟部討論,但不管撤案或廢止,後續都有停工問題。
凌濤質問,前市府為何讓3家有汙染疑慮的SRF電廠到觀音區桃科設立?張誠不諱言市府原先不同意設廠並加設門檻,但2020年12月經濟部召集開會後政策大轉彎,決議由經濟部發推薦函,市府再以「土管規定」專案核准,3廠已有2家動工。
凌濤說,經發局當初面對SRF電廠申請,因無行業別可適用及審查,業者希望比照汽電共生,經發局憂心有汙染疑慮,因此修訂門檻,要求汽電共生應以天然氣為主要燃料,等於擋下SRF電廠申請。但經濟部一場會議推翻原本訂定的天然氣門檻,這豈不是打假球?前市長鄭文燦為何不敢說不?質疑人謀不臧,應送檢調調查。
張誠坦言,專案入園不符合常態,但未回應是否要送檢調查辦,僅表示市府同意3家SRF電廠進桃科,是按經濟部那場會議決議辦理。至於鄭文燦為何答應王美花,他說沒辦法代答。
張誠說,下周一會和經濟部討論,若要撤案,須有經濟部或經發局行政瑕疵才能撤;至於廢止的前提,必須是業者達不到法規要求和承諾,會再和經濟部討論。
凌濤質詢時也問環保局長陳世偉,經濟部沒有SRF電廠業別,只能參考汽電共生標準,讓人質疑懸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物濃度該用哪種標準,是否足以保護民眾健康?陳世偉說,SRF電廠是用能源再生業進駐桃園設廠,環境部已注意到可能會有超過排放標準的問題,且目前的環保管制規定恐怕不足以有效規範,因此環境部正在研擬相關管理草案。
經濟部表示,桃科是桃市府開發的園區,經濟部之前的研商會議及推薦函文無法律強制力,內容也以「建請」、「建議」方式為之;加上電廠可去化事廢,也能替代煤等化石燃料,若桃市府明確反對設廠,當然尊重地方,也願再次發函說明推薦函無法律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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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SRF電廠 討論撤案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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