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裝卸貨停車格未訂立管理規範,商家有意申請裝卸貨停車格被交通局打回票,指依「內規」每條路僅能設1個裝卸貨停車格,部分商家只能在紅黃線違停、裝卸貨物,議員認為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都有裝卸貨停車格設置申請規定,高雄沒有,這樣不文明也沒有法治觀念;交通局表示,裝卸貨停車格主要是為店家需求而設,將在3個月內訂出需求作業規範。
鼓山區吳老闆說,店面位於熱鬧地段,合法停車格很少,為不被開違停紅單只能騎機車補貨,政府應正視商店卸貨停車需求,現在檢舉達人多,為卸貨接到違停罰單很無奈,很想「不要開店好了」;前金區某早餐店業者表示,店面位於三角窗又緊臨人行道,店門口兩側道路畫紅線,駕車載食材卸貨時會停店門口作業,時間雖然快,但也曾被開過罰單。
高市議員黃捷指出,高雄市裝卸貨停車格申請未訂立規範,商家申請裝卸貨停車格,被交通局打回票,指「內規」1條路只能設1個裝卸貨停車格,但市區部分路段同條路上,也有2個以上裝卸貨停車格。
黃捷說,很多商店位在轉角,常同時有好幾輛車停轉角處紅線裝卸貨,違規行為天天發生,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國內裝卸貨停車格規範不一,台北、桃園、台中、台南有裝卸貨停車格設置、申請及停放規定,高雄沒有,這樣不文明也沒有法治觀念,希望交通局正視。
交通局長張淑娟表示,裝卸貨格主要是為店家需求而設,高市過去1路段只設1裝卸格,主要考慮不排擠其他停車需求,考量設規範很重要,將請業務科滾動檢討,3個月內訂出能滿足高雄市需求的作業規範。
高雄市警方表示,接獲舉報違規停車案一定到場依法處置,若駕駛人在場可先酌情促請盡速駛離,若特定時段臨停上下客、卸貨,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員警可採勸導、免予舉發,行為人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依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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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市申請裝卸貨停車格 亂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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