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駕駛員缺工、過勞問題普遍,台中市議員質疑,過去3年台中公車業者違反勞基法,遭裁罰案件超過8成都是駕駛員工時過長,勞動條件惡劣,要求納入公車評鑑或補貼扣款項目。副市長王育敏表示,要求勞工局加強勞檢,防止司機過勞;請交通局、勞工局研議改善司機過勞現況,勞檢結果將連動納入相關評比與補助參考。
各地公車駕駛員缺工,首班車發車後,到收班工時超過12個小時,已成為常態,但只計算手握方向盤的駕駛工時,讓駕駛怨聲載道;客運業者也大吐苦水,缺工已造成排班困難,要維持大眾運輸量能,又要避免司機過勞,蠟燭兩頭燒。
議員吳佩芸表示,台中市勞工局對公車客運業專案勞檢,2020年迄今違反勞基法共裁罰35件、罰金累積228萬元,其中30件、85%都是駕駛員工時過長、休息時數不足;她質疑,勞動條件不好,怎有安全的大眾運輸環境?
吳佩芸說,有多家業者每年都違規,罰款也罰不怕,因為目前的公車相關補貼中,針對違反勞基法項目沒有列入「違約扣減基數」,公車評鑑也不重視勞動條件,勞工局開罰2萬、5萬,業者每年領數億元補助款,難怪不改善惡劣的勞動條件。
吳佩芸說,王育敏過去擔任立委時,相當關切客運業司機的過勞,要求市府要有積極作為,應由副市長層級協調改善,檢討相關機制。
王育敏說,她會居間協調,改善駕駛員勞動條件。勞工局長張大春說,各行業勞動條件不同,將依法加強稽查。交通局長葉昭甫說,駕駛員的工時或勞動條件,勞基法已有相關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明定工時與休息時間,大客車行車記錄器也可完整記錄工時,將依法查核。
交通局表示,現行公車評鑑中,主要針對業者提供的運輸服務,評鑑中有「違反相關法規」項目,會依照稽查重點納入評鑑,去年就把違反駕駛工時規定的裁罰紀錄,納入評鑑項目;若整體評鑑結果未達甲等以上,年度補助將打7至9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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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防公車司機過勞 中市將加強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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