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有條件通過桃園捷運棕線可行性研究修正報告及綜合規畫報告,但也表示,此次討論系統型式變更、經費增加責任歸屬及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等議題,最終獲共識有條件通過,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則仍須釐清。桃園市捷工局回應,負擔經費已達極限,希望能再協調。
交通部指出,捷運棕線因系統型式變更涉及經費增加、責任歸屬及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等問題,仍須予以釐清,後續請桃園市政府依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經鐵道局檢視並與委員確認後,將循程序陳報行政院審議。
桃園市捷工局指出,捷運棕線從高價改為地下、輕運量提高為中運量,交通部認為地方政府要負擔增加的經費,市府主張共同負擔,幾經協調未果,市府提出分攤212億元,已是財政能力極限,中央負擔244億元,約47%比53%,但中央仍希望減少,並未同意,市府將繼續溝通,未來也會到國發會努力協調。
桃園捷運棕線可行性研究2018年5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路線自桃園區中正路復興路口,至新莊迴龍,全長約11.38公裏(地下段6.1公裏,高架段5.28公裏),設7座車站,總經費由195.58億元調整為456.49億元。
交通部表示,路線具北北桃捷運系統整合效益,在新北境內端點站(BRH07)與台北捷運新蘆線迴龍站及施工中的萬大線第二期端點站(LG21)交會轉乘,3個捷運計畫可形成台北、新北、桃園通勤骨幹,且桃園市人口近年急速成長到231萬人,已超出2018年核定可行性研究階段目標年預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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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捷棕線綜合規畫報告 有條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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