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繳停車費的車輛越來越多,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截至去年6月,新竹市欠繳停車費車輛累計8.1萬輛次、欠費多達1913萬餘元,市府交通處催繳停車費徒增140萬餘元的成本,要求市府檢討。交通處回應,催繳平信工本費將改由民眾負擔,系統正在修改中,預計10月底上路。
審計室查核停車繳費資料發現,新竹市自2017年以來,每年平均逾期未繳停車費約200萬元,其中,超過5年以上未繳停車費多達4萬1534輛次、欠費總額687萬餘元。
審計室也發現,竹市府為了催繳停車欠費,截至去年9月底,催繳成本達140萬餘元,要求檢討減少作業成本。
市府交通處說明,原本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第1次平信催繳費用由市府負擔,第2次雙掛號催繳由車主負擔,因此衍生催繳成本。經市府了解多數縣市皆由駕駛人負擔逾期停車費的催繳工本費,今年5月已依審計室建議修正自治條例。
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經修正,第1次催繳平信通知車主工本費15元,改由民眾負擔,此案已獲市議會同意。
交通處指出,預計10月底將系統修改完成,之後由駕駛人負擔停車費催繳工本費,屆時將加強宣導。依自治條例規定,駕駛人若不理會平信催繳,第2次雙掛號催繳文件加收郵資及工本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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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竹市催繳停車費 民眾負擔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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