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表示,超過130國談判員已擬定一份法律文件、明定誰可對全球大型科技公司和其他跨國大企業的獲利課稅,全球稅務協定朝大功告成目標邁進一大步。
這份法律文件在11日發布,把各國兩年前達成的劃時代協議形諸法律條文,並且更新國際稅制以順應數位時代之需。
OECD稅務政策與行政中心(CTPA)主任柯文說:「發布這份文件…意味2021年10月的協議朝實際落實又邁進重要的一步。」
OECD表示,如果這份法律文件獲得為數夠多的國家簽署、批准,每年大約2,000億美元的跨國企業獲利將重新分配、變成繳給世界各國的稅款,有助於提高全球政府稅收,估計每年可增加170億至320億美元。
如此一來,也將終結某些國家政府不顧華府反對,片面對Google、臉書等科技公司營收課稅的情況。
不過,究竟多少國政府會通過此協定,還是未知數。而且,柯文警告,除非一部分國家在今年底前簽署此協定,否則一項不准片面對多邊數位服務課稅的禁令即將到期,可能導致各國分別祭出不同的數位服務稅,那將「為害甚大」。
她指出,參與協商的國家11日雖「全體一致」同意發布這份多邊公約(MLC),但「尚未開放簽署」,因為一些國家仍意見分歧。特別是巴西、哥倫比亞套印度持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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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逾130國擬定法律文件 全球數位稅協定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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