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原本就有1小時彈性上下班,為營造友善職場,方便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縣府宣布自即日起擴大友善職場彈性辦公,員工若是本人懷孕、配偶懷孕、上班前後需接送照顧就讀國小學童或嬰幼兒者,可申請2小時彈性上下班。
縣府表示,目前彈性上班時間從上午8時至9時為1小時,並於下午5時至6時彈性下班,每天上班時間8小時,今宣布自即日起增加縣府員工因為懷孕等事由,可以擴大申請彈性上下班時間為2小時,也就是上午7時至9時彈性上班、下午4時至6時彈性下班,實施單位加強調節配置服務人力,落實職務代理。
據了解,全國因為友善職場給予懷孕或接送孩子者2小時彈性上下班的縣市,目前並不多見,宜蘭縣府員工普遍都覺得贊成及肯定,只要申請人數比例及人力安排妥當,不致於影響工作。縣府人事處表示,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品質原則下,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參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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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宜蘭縣府友善職場 懷孕等三種狀況可有2小時彈性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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