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26日在華盛頓州聯邦法院,控告電商巨頭亞馬遜(Amazon)壟斷,指控亞馬遜挾龍頭優勢,哄擡線上價格、向賣家超額收費並操控競爭等五大罪狀,成為拜登政府打擊科技商業帝國最具裏程碑的司法戰。
FTC主席麗娜‧康恩(Lina Khan)表示:「賣家每付出2元,亞馬遜就入袋1元,不僅是亞馬遜,消費者在線上購物都要付出更多成本。」
根據政治新聞網Politico報導,在長達172頁的訴狀,FTC明確提出亞馬遜五大罪狀。
1、指控亞馬遜高層阻礙調查,並使用Signal等加密程式互通訊息,強調:「儘管亞馬遜盡全力阻礙調查並隱匿內部經營訊息,但FTC仍提起訴訟。」
2、指控亞馬遜動用專責團隊,負責監控供應商不得在其他通路以更低廉價格出售商品:「亞馬遜對於自家以外通路,提供低價的賣家,以及壓低售價的競爭對手,透過懲罰方式,徹底剷除價格競爭。」
3、亞馬遜高層取消賣家可透過其他物流公司,配送 Prime商品的方案:「雖然亞馬遜曾經一度允許賣家自行挑選物流公司配送 Prime訂單,不過意識到此方便大門會降低競爭,於是很快收回成命。」
4、因為沒有來自競爭對手的壓力,亞馬遜有恃無恐,轉向賣家收取規費:「根據報導,亞馬遜會對透過其物流系統配送商品的賣家,收取近一半費用,因為亞馬遜深知賣家經營網購的利潤愈來愈少,誠如一位賣家所言:亞馬遜知道我們無路可走。」
5、亞馬遜透過賣家付費廣告,向買家強行置入:「多數賣家現在必須支付廣告費,才能覆蓋亞馬遜龐大的買家搜尋,於是買家搜尋相關商品的選項減少,進而轉向售價較貴的商品下單;雖然市場競爭激烈,偏偏亞馬遜以提高售價、降低服務品質的手段,削弱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拓展業務的機會,足證亞馬遜採取違法的壟斷策略,意圖剷除競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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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反壟斷之戰!FTC控亞馬遜5大罪 拜登政府打擊電商龍頭最關鍵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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