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製造商明揚(8420)屏東廠房發生重大爆炸事故,經濟部昨(25)日指出,由於火災爆炸嚴重,不僅造成一廠災情,也造成二廠建物結構安全風險,一廠發生事故後即停工,考量勞工安全、避免職災再發生,要求明揚二廠停工,目前沒有復工時程表,相關職場環境必須重新檢視改善。
勞動部昨日表示,明揚停工期間的工資,僱主應照給;如要求勞工加班,協助相關搶救善後事宜,則應依法給予其加班費。
法人預期,明揚產能重建估計至少逾一年,加上全廠勒令停工,短期營運將受重創,每月營收損失至少二、三億元,一年損失可達30多億元;持股明揚52.13%的明安也會受到波及,影響獲利表現。針對業務損失,明揚僅說還在估算中;有關處分方面,目前僅接獲屏東縣政府罰款處分通知。
業界預期,逐步進入高爾夫球桿頭出貨旺季,營運表現可望重返高峰,明安持有明揚52.13%股權,並納入合併報表,以今年上半年財報估算,明揚獲利挹注約佔明安稅前盈餘25%,此次事件讓明安營運受到波及。
屏東縣政府昨天召開記者會,縣長周春米認定明揚違規事態嚴重,經查發現有三項違法事實,將由消防局依法舉發從重開罰,總共裁罰管理權人240萬元罰鍰。
經濟部表示,明揚所存放的化學物質,並非環境部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管理的列管項目;至於就消防法規而言,地方消防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則就存放超過最高上限部分開罰,兩者引用不同法規。
經濟部指出,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為新設園區,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管理,加工處則依照法規授權,負責執行相關建管及勞檢業務,因此考量火災爆炸後的職場安全,已要求明揚一廠、二廠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皆須停工,改善職場環境並經審查合格後才可復工,目前沒有時程表。經濟部長王美花已指派次長林全能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台,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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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經部:明揚復工沒有時間表 法人:一年營收損失估達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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