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打算全面回收放在戶外的滅火器,嘉南藥理大學副校長、公共安全消防系特聘教授蘇銘宏表示,滅火器是拿來救人的,放置要看場所,若有必要性,移除就是不對的。他推測,消防局敢移除應是符合法規,但生命安全不應以最低標準評估,像家中未強制裝設多個住警器,但多裝幾個總是安全。
滅火器爆炸時有所聞,2018年1月北市一家咖哩店發生火災,隔壁商家老闆從路旁拿滅火器滅火,不料忽然爆炸,噴飛的鋼瓶底座砸斷他肋骨;北市消防局發現,滅火器已出廠38年,因底部嚴重鏽蝕爆裂。嘉義沿海環境鹽分高,東石鄉一家麵店也曾發生滅火器炸膛噴飛。
嘉義縣消防局長蔡建安坦言,滅火器購買單位多,大多不是消防局補助設置,管理確實是難題。嘉義縣一名資深消防員說,曾看過30年無人聞問的滅火器,有如不定時炸彈相當危險。
蘇銘宏表示,乾粉滅火器爆炸,一般是因鋼瓶有瑕疵或久置,合格的滅火器除了鋼瓶要有認可,每隔一段時間還要檢查能不能用。北市一消防員說,滅火器插梢是金屬材質,可能生鏽,橡膠噴嘴會因雜物擠壓變形或長時間放置老化,壓力指示值應落在「綠色」範圍。
至於滅火器爆炸,消防員說,通常是因放在戶外,經年累月淋雨,導致鋼瓶鏽蝕無法承受內部高壓氣體,滅火器應放室內,若不得已放戶外,應加上保護套。常見的乾粉滅火器,依消防署訂定的檢修基準,每3年應實施性能檢查。
基隆市消防局表示,戶外不設是依法規,統計4年來因住警器發示警,幫助民眾及時逃生脫困案有60件,約佔所有案件1成,成為保命利器,目前基隆住警器安裝率已達98%。住警器發揮預防的的效果,優於花更多的錢在戶外放置放滅火器。
以住警器取代滅火器,蘇銘宏直言「怪怪的」,兩個性質不同,第一時間逃生很重要,但若火勢低於50公分,民眾拿起滅火器就可滅火,光是逃跑問題沒法解決。
基隆市近來有不少住警器在緊急狀況下發揮功能,安樂區一處民宅凌晨2點多,一棟5層RC的建物一樓因電器起火冒出濃煙,因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偵測到飄散的濃煙鳴叫「發生火災,發生火災」,女屋主驚醒順利逃出,也及時疏散樓上9住戶數十人。
基隆市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表示,根據火警實際發生案例,消防人員發現住警器的功能與效益都比滅火器好,主要原因是火警起火之初,住警器能在第一時間以警報聲響吵醒住戶逃生。
消防人員說,滅火器放置在狹小巷道戶外空間,一來不一定找得到,二來不一定會使用,三是有的故障無法使用,因此第一時間通報消防局趕至救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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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基隆評估住警器功能大於滅火器 專家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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