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打算全面回收放在戶外的滅火器,嘉南藥理大學副校長、公共安全消防系特聘教授蘇銘宏表示,滅火器是拿來救人的,放置要看場所,若有必要性,移除就是不對的。他推測,消防局敢移除應是符合法規,但生命安全不應以最低標準評估,像家中未強制裝設多個住警器,但多裝幾個總是安全。
滅火器爆炸時有所聞,2018年北市一家咖哩店發生火災,隔壁商家老闆從路旁拿滅火器滅火,不料忽然爆炸,噴飛的鋼瓶底座砸斷他肋骨;北市消防局發現,滅火器已出廠38年,因底部嚴重鏽蝕爆裂。嘉義沿海環境鹽分高,東石鄉一家麵店也曾發生滅火器炸膛噴飛。
嘉縣消防局長蔡建安坦言,滅火器購買單位多,大多不是消防局補助設置,管理是難題。一名消防員說,曾看過30年無人聞問的滅火器,有如不定時炸彈很危險。
蘇銘宏表示,乾粉滅火器爆炸,一般是因鋼瓶有瑕疵或久置,合格的滅火器除了鋼瓶要有認可,每隔一段時間還要檢查能不能用。北市一消防員說,滅火器插梢是金屬材質,可能生鏽,橡膠噴嘴會因雜物擠壓變形或長時間放置老化,壓力指示值應落在「綠色」範圍。
至於滅火器爆炸,消防員說,通常是因放在戶外,經年累月淋雨,導致鋼瓶鏽蝕無法承受內部高壓氣體,滅火器應放室內,若不得已放戶外,應加上保護套。常見的乾粉滅火器,依消防署訂定的檢修基準,每3年應性能檢查。
基隆市消防局統計,4年來因住警器發示警,幫助民眾及時逃生脫困案有60件,約佔所有案件1成,成為保命利器,效益優於花大錢在戶外放置放滅火器,目前基隆住警器安裝率已達98%。
以住警器取代滅火器,蘇銘宏直言「怪怪的」,兩個性質不同,第一時間逃生很重要,但若火勢低於50公分,民眾拿滅火器就可滅火,光是逃跑問題沒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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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住警器取代滅火器? 專家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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