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共23處公有零售市場,審計處發現,中壢新明等8處公有市場外長期聚集非法攤販,不用負擔賦稅、租金和水電,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經發局表示,針對外攤將會同警方加強取締並依規定查處,後續若有市場改建計畫,將優先安置市場外圍攤商。
此外,中壢區新明市場周邊明德路,長期遭非法攤商佔用人行道、慢車道和分隔島,沉痾無法解決,演變成行人地獄,市府10月初將成立跨局處的市場管理會報,新明市場是最優先要解決的議題。
審計處表示,大園、新明、大湳、大溪第一、龍潭、南門、楊梅第一、新屋第一公有零售市場,都有外圍長期聚集非法攤販問題,影響市場內合法攤商權益,如新明市場還有8攤未營業。
經發局表示,針對新明等市場,將與交通局協商人行道整頓,長期在市場商業區申請合法攤集區,輔導市場外攤商成立自治會管理和申請合法。
議員梁為超說,新明市場攤商問題幾十年,無法改善,興國市場營運是很好模式,市府要徹底檢討,拿出魄力強力取締違法攤商,推出配套吸引人潮進市場;議員彭俊豪也要求市府加強協調攤商進市場改善;議員徐景文建議另定一套管理辦法,與違規攤商協商管理制度,還給行人、車輛用路空間。
審計處也發現許多市場攤商未營業,高掛出租牌或改為其他用途,網路上甚至能查到南門及新永和市場的攤位轉租資訊,轉租價金高達承租的13至25倍,亟待加強稽查、依法處理;經發局回應,除網路巡查也開放檢舉,今年已查獲11件轉租攤位,逾期未改或再被查獲,將廢止使用並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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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8市場外非法攤販充斥 桃市府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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