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修訂「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被質疑放水建商。北市議員簡舒培、陳賢蔚今指出,修法前3年的損鄰認定比例最高近40%,新法損鄰陳情變多,卻由建商自行認定,成案比例降至17%,受損戶無法表達意見、求助無門。建管處回應,市長蔣萬安日前已宣6大方向,現提出的損鄰爭議會以加入第三方專業鑑定的新制處理。
根據北市府統計,損鄰陳情量分別為2019年386案、2020年344案、2021年352案,經鑑定確實造成損鄰分別是153案、116案、136案,列管比例為39.6%、33.7%、38.6%。2022年修法後,損鄰陳情473案,列管92案、比例19.5%;2023年至8月底,陳情案448件,列管76 案,比例降低至17%。
簡舒培表示,柯市府修改的規則,是將原本由北市都發局主導損鄰會勘的角色,改由建商主導,受損戶必須自己面對建方的損鄰勘查,若不認同建方對損鄰所做的「初步安全認定書」或「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也無法改變結果,只能自行支付經費找第三公正單位鑑定。
陳賢蔚指出,過去都發局在接到受損疑義戶的申請後,必須通知雙方進行會勘,損鄰鑑定會勘由都發局主辦,鑑定過程中都發局也在場監督,建方不敢為所欲為。修法後,建方會同監造方「自行勘查」在14天與30天內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送都發局備查。
陳賢蔚說,修法前的會勘記錄會詳細刊載受損戶與建方意見,新法則只需簡單勾選「建築工程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鄰房受損是否由施工造成」,沒有其他內容,這樣的認定書怎麼會有公信力?
都發局雖有監督責任,但鑑定過程中不會到場監督,變成「山中無老虎,猴子做大王」。建方主導鑑定通知、勘查時間和日期,若受損戶難以配合,可能會收到不予列管的結果,鑑定結果也由建方說的算,要如何期望建方會認定自己有責任?
簡舒培說,損鄰規則將再次修法,但2022年修法後的921件損鄰陳情案,其中656件、分屬132個建案都還在興建當中,過去因適用新規未認定損鄰進行列管。為避免基泰大直案再次發生,建管處應主動進行損鄰會勘,維護民眾安全。
北市建管處施工科長洪崇嚴回應,蔣萬安日前宣布要實施6大新制,包括損鄰會勘恢復勘查機制,加入第三方專業單位複核,初步安全認定書由14天縮短為3天內製作,若有立即危險會勒令停工;責任歸屬也由第三方專業公會複核,若受損戶不服結果可請求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須由建商先行墊支經費。
洪崇嚴說,明天將再度舉行修法會議,之前修法後提出的損鄰陳情案也可重新申請,都立即適用新制;132個建案造成的656件損鄰爭議是否主動會勘,也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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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兼裁判」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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