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樹林成功街圳溝髒亂不斷,中央地方權責不清引發居民憂心,新北水利局批是中央的農田水利署不移撥又要地方管理,實在不合理;農田水利署回應,沒有說不移交管理,但依法就是要「有償撥用」,可能雙方在這上面沒有共識,新北才這樣說,會再持續溝通,希望先接管,再談經費問題。
成功街圳溝因溝渠裸露導致環境髒亂、蚊蟲滋生,引發居民關注,立委蘇巧慧曾爭取子母溝改善但無法徹底解決,日前進一步針對圳溝土地委管問題,邀集相關單位會勘,但新北水利局認為,產權屬農田水利署,但對方不移撥又要地方管理,認為有髒亂就要地方政府出面不合理。
「沒有說不同意對方接管,也希望趕快接管」農田水利署副署長陳衍源強調,該溝渠已經沒有在做農田灌溉,只有區域排水功能,依照「農田水利法」、「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農田水利設施如果已經不再具有農田灌溉及農田排水功能,主管機關得廢止之。這樣的話本來就是新北市府要負責,因此也正積極協調接管。
陳衍源指出,新北水利局希望無償撥用,但依照農田水利法23條第3項規定,設施已經沒有使用,是要「有償撥用」,所以這是法律規定,「沒有無償撥用空間」,而並非新北市府所希望的就能做。若新北有財務困難,彼此可以先協調並移轉管理權責,相關經費可以分年分期沒有關係,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至於為何一同會勘,最後卻有不同說法,陳衍源認為,這還要繼續溝通,可能新北水利局比較希望能無償撥用,但法律規定就是要有償撥用,所以現在還是希望先移交管理權責,「我們也希望趕快」,之後再來談土地所有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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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北批圳溝髒亂全因不移撥 農田水利署:沒說不願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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