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14日以全票贊成通過台美避免雙重課稅相關法案,將透過修改美國國內稅法,降低台商特定美國來源所得扣繳率,同時也要求台灣必須提供完全對等的互惠,法案才會生效。這項法案概念性文件通過,也象徵解決台美雙重課稅問題再往前邁進一步。
參院財委會主席魏登(Ron Wyden)表示,若進展順利,數月內就可達成目標,不用拖上好幾年。
魏登強調,提供台灣的稅率優惠與提供其他主要貿易夥伴相同,若不提供這些待遇,台灣的投資可能流向其他國家,美國無法接受因雙重課稅問題,阻礙國內半導體產業發展,同時也要保障赴台工作的美國民眾,不必擔憂雙重課稅問題。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蕭美琴表示,感謝參議院兩黨議員積極立法,協助解決台美雙重課稅問題,駐美代表處將持續與美國參眾兩院議員及行政部門溝通,盼相關立法程序盡快完成,進一步活絡台美雙向投資。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昨(15)日表示,具體租稅效益會在通過一、兩年內顯現,相信對於台商在美國投資,包含台積電等,都有一定幫助,在時程上則尊重美方國內法制程序。
鄭文燦表示,這對台美而言是雙贏,無論是對台商企業、個人都會有所幫助。
參院財委會是在14日召開會議,以27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Descrip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概念性文件,未來將公布法案內容。
根據先前公布的討論稿,法案預計在美國聯邦稅法中新增894A章節,內容包含降低扣繳稅率,將美國來源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稅率由目前30%降低至10%至15%,另外也涵蓋常設機構規範等規定。
除了參院財委會,參院外交委員會在今年7月13日也已口頭表決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台美洽簽租稅協定。
魏登表示,會與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討論一項架構,以達成避免台美雙重課稅的目標。
據悉,外委會的台灣租稅協定法案,是確保與台灣洽簽協定的授權基礎,財委會的減免法案則是著手美國國內稅法修訂,並以台灣也提供對等互惠為前提。
如何確保台灣也提供同等租稅優惠?未來美方與台灣可能將會透過簽約來達到目的,至於是透過協定、協議或換函形式,雙方還要再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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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美避免雙重課稅案過頭關 最快數月可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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