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屏東縣潮州鎮中洲路的舊夜市,因長期佔用道路擺攤,今年暑假期間屢遭民眾檢舉並開罰,攤商大喊喫不消,潮州鎮公所在愛國路封路500公尺讓攤商轉移陣地試水溫,並協助轉型合法化,鎮代會今天通過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合法新夜市。
潮州鎮公所指出,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今天通過後,在愛國路靠近吉星路段500公尺的新潮州夜市,成為潮州鎮的首個合法夜市,攤商周一、五可在此合法營業;依自治條例規定委由潮州鎮市集文化協會管理,攤商需繳付150元管理費和100元電費,營業時間下午3時至晚間12時,項目為百貨、五金、玩具、衣飾、飲食、蔬果等,不得架設固定棚架營業,違者強制拆除。
公所主祕王建元說,臨時攤販自治條例通過後,必要時公所可依法邀集警政、衛生等相關單位配合管理,對攤商與民眾都有保障,且能杜絕部分不法交易行為,之前潮州夜市位在中洲路上,該路2旁都是民宅,攤商雖是佔用道路,但也因用電等需求,會與住戶私下交易數百塊租電或借路用。
他說,新夜市有238個攤位,暑假期間試水溫的成效好,首日湧入萬人次造訪,若生意好到有擴充的需求時,考慮再開放吉星路和一旁的第16號公園,該區道路無住家,可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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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潮州鎮新夜市轉型合法 臨時攤販自治條例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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