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莿桐裏2017年有業者申請興建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設施,彰化縣府當時勒令停工,業者提行政訴訟後縣府敗訴。業者近期捲土重來,附近居民擔心安全,50多人昨集結抗議,要求提供安全保障。業者曾透過縣府與地方溝通,強調安全無虞。彰化縣長王惠美說,縣府已無法勒令停工,將會嚴格把關,若有裝監視器必要,縣府會協助。
當地居民林明祥表示,家族世居此處上百年,瓦斯業者在此設立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兼轉運站,未來可能有近4、500桶瓦斯儲存,2015年小琉球曾有瓦斯場爆炸造成損傷,現在每天膽戰心驚,這個「鄰居」就像不定時炸彈。
該廠2017年申請建造,縣府同意核發,消防局也完成圖說審查,符合相關規定;附近居民得知後抗議,縣府勘查發現,業者申請設立儲存室,但施工人員卻說要兼作轉運站,與原核准使用項目不符,勒令停工並要求補正。業者不服興訟,去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未依正當程序敗訴。
彰化縣議員楊子賢說,該廠區位在彰水路207巷道入口,不僅狹窄,還經過2個90度轉彎處,災害發生時,消防車無法搶救,縣府應盡速辦理會勘,沙盤推演救災程序,並向民眾說明。
彰化消防局指出,近日會勘,該廠周邊巷道最窄寬度為4.2公尺、4.9公尺,符合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原則;依相關規定,儲存設施與場外供人居住之建築物的安全距離為15公尺,設有防爆牆可縮減為7.5公尺,該廠也符合規定。
王惠美說,該案縣府行政訴訟輸了,無法再勒令停工,居民誤以為該廠是是填氣廠,實際上主要為儲存空間,合乎相關法規,若居民認為有必要裝監視器,縣府會再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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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瓦斯儲存廠復工 彰市民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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