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ChatGPT公開問世後,新聞出版相關內容服務業的主要焦點,已不再是「人工智慧是否會取代新聞工作者」,而是新聞出版相關內容服務業如何積極應用人工智慧,正面迎向這場史無前例的市場競爭。
雖然ChatGPT在2022年底一夕之間成為大眾生活及工作的必備工具,新聞出版相關內容服務業如何利用AI技術提高新聞內容生產和傳播效率,以及社群媒體平台如何利用AI技術分析和預測用戶行為和消費偏好,以提高商業廣告行銷的精準度和效果,已成為各行各業探詢結合AI服務發展創新商業機會的全球競速。然而,受限於AI非人類及AI係透過參數、指令,演算法及大量學習產出之作品,並非人類投入心智勞動,思想情感之呈現(原創性不足),若參照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在現行我國著作權法制下AI並無法成為著作權法中所定義的著作人,且不利我國業者未來在運用AI生成內容發展商業機會與推升數位經濟成長。
儘管向來對創新科技規範較為寬鬆的美國,也快速在2022年底提出「AI權利法案藍圖」,訂定AI需遵守防止歧視和保護用戶隱私與安全等五項原則。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則在2023年1月份發布「人工智慧風險管理框架」。2023年5月,美國白宮則繼續提出「關鍵與新興技術國家策略標準」,透過不同的法規希望逐步規範AI的各項應用發展。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今年2023年6月歐洲議會也通過了一份「人工智慧法」(AI Act)草案,雖然距離正式立法通過還有相當冗長的程序,但這是西方世界第一部完整的AI法規,並很可能將成為全世界AI發展與治理的基調,象徵意義與後續影響都相當重大。事實上,這部法案早在2021年就開始進行相關立法程序,但由於2022年底ChatGPT等生成式AI工具發布後,一夕之間在全球形成熱潮,歐盟又重新調整部分草案內容、推遲了一些時間才進行投票。
為因應國際的工業4.0趨勢及各先進大國皆已如火如荼推動國家級的AI發展策略,位居全球ICT重要供應鏈的我國在AI人工智慧相關立法的準備,起步並未落後世界太多。回顧立法院曾在2017年由許毓仁等21立法委員共同提出一份14條的「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草案。國內的商研院、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等國內與國外主要研究機構,也紛紛預警人工智慧已經開始對現在及未來商業產生深遠的影響,至於這些規範是否會有效保護AI使用者與利害關係人,或者反而扼殺創新科技的進步?因為牽涉層面過廣,仍需要不同領域專家投入進行產官學研與專業跨領域對話。
全球產業界關注的焦點已不再僅是人工智慧能否與產業結合發展商業,而是產業界要如何更積極應用人工智慧趕上競爭對手或拉開與追趕者的領先距離,以及政府應如何加快提供適合人工智慧市場良性發展的遊戲規則與倫理規範,促成人工智慧發展倫理規範之制定,幫助自由市場創造一場正面競爭,以促進正在典範移轉中的數位經濟健康繁榮茁壯。因此,我國除已投入研究、開發與整合人工智慧之技術資源外,更應發揮我國智慧創新能力,加速促成更多AI商業機會的發展,藉以同時兼顧國人生活品質之社會、經濟與自然環境均衡發展,使我國在快速變遷的高科技時代與全球ICT重要供應鏈中,與先進國家一同位居人工智慧的全球領先群。(本文由商業發展研究院國際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口述、記者葉卉軒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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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中的法律/AI管理須加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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