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都在開發離岸風電,要如何與漁業共榮?在今(6)日APEC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引發熱烈討論。日本及台灣專家提出具體作法,包括:綠電可供當地居民使用、新增漁業影響評估、海洋空間事先規劃,建立漁業補償及共榮基金,並與漁民建立長期溝通管道,以創造風電及漁業雙贏。
第22屆「APEC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圓桌會議」今起一連兩天在台北舉行,聚焦「離岸風場開發下之海洋保育發展」及「藍碳經濟發展現況與挑戰」兩大主題。今日針對離岸風電與漁業共榮及海洋保育,會中邀請日本農林水產省顧問Masanori Miyahara、彰化區漁會祕書洪一平、以及風睿能源董事長林雍堯進行專題報告,分享台日經驗。
Masanori Miyahara表示,日本政府已向國際承諾在2030年要大幅度減少碳排50%,因此引進離岸風電。至於要如何與漁業達成互惠互利關係,他認為可以從幾個面向來考慮。首先是,再生能源能夠供當地居民使用,而不是全部透過電網輸送到大都會去。
其次,他表示,離岸風電的開發不要只做環境影響評估,也要進行漁業影響評估(FIA),日後漁民就可依相關規定進行賠償,這可提高漁民對風電接受度。惟日本尚未決定做漁業影響評估的時程,這不僅必須發展出FIA指引與標準,而且從風場興建至營運,對漁業影響將長達30年時間,必須要收集、監測數據;例如對魚類遷徙有何影響,必須有長期數據才能得知。
Masanori Miyahara提及,離岸風電業者經常提及離岸風機可以聚集魚群,這對漁民有好處,但實際上漁業活動太接近風機是很危險,例如拖網作業不可能在離岸風機很近地方作業,風電業者也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他指出,日本風電業者也提出離岸風電有助於養殖漁業的說法,這也是錯誤訊息,風電業者也不可能讓水產養殖的箱網依附在風機上。而且,漁場和養殖區域是不能重疊的,否則將來會產生很多問題,這必須事先溝通。
他強調,未來海洋空間規劃要依不同產業進行分格,這是當務之急。離岸風電與海藻、魚苗、貝類養殖是有機會找到交集,這是風電業者願意考量,但必須要劃設獨立區域。
彰化區漁會祕書洪一平表示,離岸風電潛力場址多集中在彰化外海,離岸風電必須考量生態系統與社會經濟的平衡,並與漁業合作。離岸風電對生產影響從施工到運營、除役,包括震動、噪音、沖刷、電磁波、還有基樁的塗料等,對魚群影響有待觀察。
他提及,因為風場佔據海洋,影響漁民生計,漁民世代都靠海洋生存,有合法捕撈權,更重要是漁民可以自由自在捕撈,風場設立及施工就限制漁民的自由,就會面臨風場與漁場重疊的問題,現在風電業者都是透過漁會協商。
他表示,在環評機制下,風電業者有迴避、減緩及補償等機制外,為了創雙贏局面,由漁會代表漁民與業者協商,建立長期溝通管道,政府祭出漁業補償基準、離岸風電漁業共榮基金、以及電力開發協助金分配等措施。其中,可藉由共榮基金發展海洋牧場、建置魚苗繁殖中心、執行魚苗放流、漁業轉型、增加漁民就業機會,如培訓為鯨豚觀察員、清除海廢等。
風睿能源董事長林雍堯表示,為減緩地球升溫,台灣積極發展離岸風電,預計2050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達40GW至50GW,屆時將佔全台灣發電量55%,在發展離岸風電時,風睿也同步進行三項跨界合作,包括與當地學校合作大量投入環境教育、活化在地、以及強化與當地社區聯結等。他舉苗慄龍鳳漁港外海矗立風機已成為當地特有景觀,他並說服國際合作股東僱用漁民巡邏船,與漁民合作培訓海洋哺乳動物觀察員,並在在地舉辦各種活動,加強與在地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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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離岸風電與漁業怎共榮?APEC 專家提出幾種具體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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