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昨天抨擊前市府,改善滲眉埤汙染做為捷運綠線北機場用地過程,環保局與捷工局缺乏橫向聯繫,導致整治經費多花數億元冤枉錢,並質疑環保局改善汙染時引入13.6萬噸砂石場的汙泥,間接讓砂石業者省了10億元處理費。捷工局、環保局都今天再反駁,絕對沒有引進汙泥,市府和工程的專業營建管理(PCM)不可能對汙泥視而無見,更不可能放行進滲眉埤現場。
朱珍瑤指出,市府提供的公文資料顯示,整治滲眉埤是依據107年10月8日向市長做專案報後,決議由捷工局委由環保局代辦改善汙染工程,當時經費預估1.31億元(完工總經費約1.38億元)環保局代墊,捷工局於108、109分兩年編經費支應,因此雙方未訂定工程契約,加上缺乏橫向聯繫,說好聽是分工,但是這樣卻造成不能在改善被染汙土方的階段,就以未來北機廠需要的地基規格施工,等於各做各的,捷工局接手後,必須增加6至8億元用水泥和現場土方攪拌,達到強化地基的效果。
朱珍瑤表示,滲眉埤有10.8公頃受汙染,環保局用耕犁法引入30萬噸土方改善,不過有13.6萬噸並非來自公共工程,她接到陳情質疑是砂石場的無機汙泥,也就是含有高分子混凝劑的廢料,這些廢料依法各砂石場都必須申報去處,13.6萬噸要付給可處理機構約10億元,卻被當做乾淨土賣給環保局。
環保局上午反駁朱珍瑤的指控,強調從頭到尾都沒進汙染,得標廠商向砂石廠買的是「產品」,符合進場的土方,絕不是汙染,更不可能用汙泥和現場的土方攪拌。另外,進場的土方含水率35%以下是依據過去農地整治的標準,108年5月動工隔年底完成,資料顯示進場土方平均含水量低於20%。
環保局說明,改善滲眉埤土壤期間每輛進場的車輛都會有3至5個檢查點,包括有無垃圾、廢棄物和顏色,而且有PCM專案公司負責監督,109年2月有公共工程的土方車輛進場,當時被發現有鋼筋等可回收的建材,研判是源頭未落實篩檢,當時被擋下來要求離開,地方上一度傳是汙泥議員也到場了解,但並非汙泥。
捷工局表示,滲眉埤北機廠地基強化工程已完成約60%,就是用水泥攪拌現場的土方,挖掘深度4至6公尺不等,如果有汙泥很容易分辨,但是動工至今並沒有發現汙泥。當初因為滲眉埤遭汙染,必須先處理完成後解除列管才能做北機廠地基工程,因此市府專案報告會議上決議環保局先負責改善土壤。
按朱珍瑤質疑滲眉埤改善工程引入汙泥的說法,依照環保署過去提供桃園地檢署協助辦案的資料,廢棄物處理機構對無機性污泥處理收費標準平均價格每公噸7250元,13.6萬噸處理費約10億元;意思是砂石場業者該花10億元送機構處理的無機汙泥,卻能賣給環保局回填滲眉埤賺錢。無機汙泥保水性高形同爛泥巴,當然沒辦法達到捷工局要求回填土方含水10%以下的標準,更不用談可以供北機廠工程強化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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