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遊吾和指出,航空城開發計畫包括大廟福海宮等8間立案宮廟寺要拆遷重建,廟方雖能領拆遷補償金,市政府也劃設專區協助重建,不過傳出國稅局要課徵20%買賣交易稅,廟方和信眾一片譁然,不滿補償費已經遠遠不夠重建經費,卻還要繳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的稅,何況過去依照法規除了附屬機構有營業行為,否則不用繳稅,不知道國稅局從何認定宮廟領補償費是「獲利」,如果要繳這樣的稅那就不要搬遷。
北區國稅局強調只通知一家宮廟表示可以輔導申報,不是要課稅宮廟有所誤解,遊吾和議員日前開協調會,也派員出席解釋是輔導申報,申報不是課稅,會議上還說宮廟可以先不用申報,國稅局會從市府的資料認定,包括宮廟拆遷重建的成本是否大過補償費,按過去處理這類問題,多數是不用課稅。
市議員遊吾和日前邀北區國稅局,市府地政、法務等單位與宮廟寺代表協調,遊吾和指出宮廟的香油錢是民眾自由樂捐,廟方雖然領航空城徵收補償費,但是後續要再重建,為何廟方會說國稅局要他們繳20%所得稅?如果堅持課稅,寺廟絕不搬遷。
遊吾和說,國稅局解釋申報不等於課稅,但過去他問市府補償費會產生什麼稅?回文都說不會課稅讓人信以為真,現在國稅局找上門,市府的話豈不是挖坑設陷井給宮廟跳,總之沒有得到答案,所有廟宇堅持不走、不拆,希望公部門能有公文說明好作為憑證。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所得稅法宮廟的的土地不課稅,但是領取建築物拆遷補償相關費用是否要報稅,就要看重置等成本。當初是因為發現有的宮廟補償費高達數千萬元,於是啟動輔導申報機制,希望宮廟在不知道如何填報資料和有虞慮的時候,國稅局可以輔導,例如政府辦理徵收時補償宮廟1000萬元,當中包括損害賠償、重建暫收款等項目,有些會列為宮廟重建的費用;通常補償費還不夠重建所需經費,也就不需要課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目前正在了解市政府核發的拆遷補償、獎勵金、重置成本等補償項目如何計算,國稅局不可能粗糙認定和課稅,會請宮廟申報的用意之一是想了解宮廟補償金的用途,還有市府如何評估自行拆廟與重建宮建廟等成本,當然,以現在物價上調的實況,補償費往往不夠重建的費用,因此應不會有課稅的問題,宮廟誤解國稅局希望申報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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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航空城宮廟領補償金要課20%稅?北區國稅局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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