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今年5月學校營養午餐接連出包,不同學校陸續發生麵包出現會蠕動活蟲、農藥超標、食材過期、牛奶發酸中毒等狀況。市府已研擬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草案,11月送交議會審議,擬將罰則提高約10倍。業者贊成重罰,可改善一定品質,但認為更應從源頭改善。
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說,市政府積極研擬「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草案,將成立學校午餐食安廉政平台,及學校午餐監督輔導委員會等組織。
余治明表示,市長謝國樑認為,供應學校午餐的廠商,除依約完成契約要求品質外,也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而過去基隆各校契約罰則偏低未有嚇阻性,致使學校午餐廠商履約品質仍有極大不確定性。
教育處指出,過去對違規情節採記點處罰,1點僅罰500元,視情況扣點,金額太低,廠商根本沒在怕,此次提高罰則約10倍,以達到警惕效果。
教育處長劉美蘭說,過去各校採購範本、流程不一,自治條例將統一規範採購流程、契約範本、契約罰則等,並擬提高契約罰則記點罰鍰為採購金額千分之一,按次累罰,情節嚴重者解約。
另也提高廠商誘因,自112學年新學期開始,增加編列2千萬元給國中小學校,提高點心的頻率及增添菜色的品質。市府指出,基隆將是北台灣首先訂定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草案縣市,預計11月送交議會審議。
不過,供應新北、基隆學校營養午餐一家團膳業者說,「會出事的廠商或使用過期食材,說穿了,就是為了省錢,違反中央3章1Q規範記點處罰,根本不痛不癢,不肖業者才會有恃無恐」。
業者認為,贊成重罰但還是要從源頭改善,一是提高每餐金額,價格壓越低,業者只能從食材動腦筋,「羊毛出在羊身上」,應滾動調整學童餐費及調整加碼3章1Q獎勵金,因很多業者為低價搶標,咬牙苦撐;二是在招標時就應限制不能層層轉包,否則食材品質就像大雜燴,單一食材容易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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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基隆學校午餐 罰則擬提高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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