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配合環境部擴大限塑政策,宣布縣內飲料店將於2024年7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含保麗龍杯)。原先環保局欲在今年實施,不過飲料業者認為,已訂購上萬個塑膠杯,若無法使用只能丟掉不環保,因此環保局延至明年7月禁用。另循環杯今年有500杯被租用,已減少6公斤碳排放。
環保局召開3場研商會議,邀集轄內飲料店業者宣導相關法規,研議禁用政策實施日期,讓業者有足夠緩衝期間消化庫存的一次性塑膠杯。
飲料業者透露,因為花蓮地處偏遠,叫貨不方便,一次訂好幾個月、上萬個塑膠杯,如果突然禁止塑膠杯,等於全部都要丟棄,同樣是製造垃圾。環保局同意業者的看法,將原本訂在今年的禁用塑膠杯,延到明年7月,也符合環境部的規定。
民眾購買手搖飲時可自行攜帶環保杯或使用循環杯,環保局於今年5月起結合花蓮市15家友善環境飲料店業者,實施循環杯租借服務,期程有6個月。
環保局指出,今年疫情趨緩,有比較多人願意租借循環杯,約有500杯,減少6公斤碳排放量。由於還沒正式禁塑膠杯,大多人還是使用塑膠杯買飲料,呼籲民眾多使用環保杯或循環杯。
洪姓消費者說,同意禁用一次性塑膠杯,不過擔心循環杯有衛生問題,會選擇自己帶環保杯買飲料。
環保局表示,有鑑於一次用飲料杯對環境的危害,經由各項評估結果,預定於2024年7月1日實施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若發現違法使用,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1200至6000元罰鍰。盼藉由法令的推動以及業者、民眾的響應與配合,從生活轉型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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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業者快點消化庫存!花蓮明年7月禁用塑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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