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121處露營區,卻僅有18處合法,中市觀旅局成立輔導諮詢團隊,於8月底前逐一訪視,近日核發首張許可函,為太平區一處1公頃以下農牧用地;觀旅局表示,會持續輔導業者依相關規定合法化,保障遊客權益及安全。
近年露營人口大增,全國約8成露營位於農牧用地,因涉及國土保育與利用問題,現有露營區大多屬非法;全台各縣市府於今年起,提供露營業者申請作業諮詢輔導、審查露營場申請登記作業,並分級管理,輔導取得露營場登記、場地許可使用等。
中市府列管121處露營場,僅有18處合法。中市觀旅局今年編列3百萬元,5月成立露營場管理聯合審議稽查小組與輔導團隊,近期已完成訪視90餘家露營場,近日核發出首張許可證,是處位於太平、1公頃底下的農牧用地。
觀旅局表示,1公頃以下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合法化程序分二階段,第一階段取得土地使用許可後,需依使用計畫內容設置露營相關設施,並取得證明文件後,才能辦理第2階段的露營場設置登記。
已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的業者,觀旅局也持續輔導業者,申請第二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目前受理的案件多在第1階段申請中,將陸續經相關單位會審通過後,核發土地使用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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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逾8成露營區違法!中市府逐一輔導 近日核發首張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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