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金控大股東不當幹政,金管會原研議修法,最重要求限期處分持股,如今突然大轉彎。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29)日表示,研擬的修法草案將只保留最重5,000萬元罰鍰,其他包括限制表決權、解除或停職該法人董事、限期處分持股三道緊箍咒將全刪除。
黃天牧表示,將趕在9月送交立院審議,希望得到社會認同與立委支持。外界質疑2024年大選在即,此法案9月送立法院前、還得先報送行政院,恐還有多方角力,時間上是否來得及?黃天牧用「盡其在我,為所當為」八個字表述心聲。
黃天牧說,該修法條文從4月起預告期間開了兩次公聽會,外界對法律概念明確性、執行上顧慮、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有諸多疑慮,為回應外界意見,因此僅保留裁處最高5,000萬元罰款,其餘全部刪除。
針對大股東不當幹政,金管會在今年4月27日預告修改「金控法」和「銀行法」,有三大項修正重點,一、大股東持股申報內容虛偽不實或隱匿的罰則,二、大股東不當幹政罰則,三、增訂負責人行政罰,包括金管會解職前已離職者,金管會仍可究責。
其中以防堵大股東幹政最受矚目,從原本只能懲處公司,將進一步懲處大股東本人,包括最重5,000萬元罰鍰、限制表決權或指派法人董事、解除或停職該股東法人董事,經處分後仍未改善,得命限期處分持股,希望藉此有效嚇阻權責不符的金融大股東幹政,避免再度出現「黑狗偷喫、白狗受罰」的現象。
黃天牧坦言,修法的起心動念,是認為可以在法律上表達對大股東幹政的立場和態度,但外界對解除董監事、限制表決權、限期處分持股等有諸多疑慮。由於政策法案水到渠成需要有社會共識,現階段外界有意見,因此,先朝大家比較沒有爭議的去處理。
他用一首唐朝布袋和尚契此的《莊稼詩》中的「退步原來是向前」來形容他的心境,他說,即便把一些大家認為有意見的條文刪掉,但相較目前條文,還是增加了罰鍰的監理工具,「我們還是往前走了,只是不是一次到位」。先踏出這一步,希望可以得到大家支持,看看金融業改進狀況,如果若幹年後仍有不盡合理現象,屆時社會氛圍成熟還是會根據原有步伐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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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金控大股東幹政 僅剩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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