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原住民權益及實踐土地正義,持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不過部分補償地號撥付面積大於地籍面積,或現況為果園、倉儲、服務業、遊樂場所仍予核撥禁伐補償金,審計處要求應提升審查效率及正確性。桃園市原住民族行政局回應,申請人辦理異動分割及拍賣、贈與等,未主動告知已函請申請人依規定辦理繳回溢領補償金。
原民局持續辦理2021及2022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及全民造林(含獎勵輔導造林)撥付共計2億13萬餘元。審計處發現,部分撥付禁伐補償面積超逾土地登記面積者,計有66筆;禁伐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不符者,計356筆,應查明差異原因及有無溢發補償金或獎勵金。
原民局表示,經查主因為土地重測、分割及拍賣、贈與等;不過申請人辦理異動分割及拍賣、贈與等,未主動告知受理機關,無法即時勾稽所致,總計發函通知繳回共26筆2萬79689元,已函請申請人依規定於11月底前繳回溢領補償金。
且2021及2022年核定補助桃園市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6345筆經費9851萬餘元及6577筆1億92萬餘元,經運用2021年9月國土利用現況調查結果,發現補償地號現況為果園、倉儲、服務業、遊樂場所、純住宅及崩塌地、或有河流、道路等,仍核撥禁伐補償金。
雖建立禁伐補償巡查報表管理系統,但系統未介接地政機關地籍資料,無法自動勾核異常及錯誤資料,衍生溢發追繳補償金情事,也應該改善。
原民局指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經透過現場勘查後符合一定要件,始核准發放禁伐補償金。不過審計處比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2021年9月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資料查核禁伐補償金,發現相關面積有落差。
原民局解釋,是因為比對的資料與他們實際現況不同,有些過去是果園,但他們現勘發現已荒廢,才會發放補償金。不過對於審計處認為猶疑義部分皆會再去現場重新調查,若有多給予的也會要求繳回。
原民局說,今年度勘查檢測作業,再次就前述地號辦理現勘逐一釐清,並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規畫建置「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圖台系統」,未來系統建置應介接地政機關地籍資料辦理審查及核對,並於全國系統平台介接或套繪空拍現況圖層等資訊科技方法,建立勘查及監督控管機制,以提升審查效率及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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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花多了 桃園原民局:將追討溢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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