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規畫二○二三年立法並開徵碳費,但因環保署作業不及,兩度延後施行日期;不料,前天升格的環境部再以法律不溯及既往、各產業減碳難度不一、適用優惠費率目標不同等理由,宣布延至二○二五年開徵,學者批評「政府、立法院都是你們(民進黨)的人,到底有什麼問題」?
碳費原訂最快二○二三年開徵,後來環保署改口盼最快二○二四年徵收碳費,之後又稱施行日期在二○二四年下半年,時任環保署長張子敬也信誓旦旦二○二四年下半年一定上路,但升格為環境部、成立氣候變遷署卻變卦;這已是第三度延後開徵日期,外界憂心二○三○年減碳百分之廿四正負百分之一的目標、二○五○年淨零碳排的總目標能否達成?
台灣環境規畫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之前就憂心恐拖到二○二六年才開徵碳費,現公布延至二○二五年,作業行程看似合理,但若以企業明年碳排為基準、後年收費,今年底就應公布官方費率,企業才能在明年初做減碳規畫。
「環境部預計明年第一季才公告碳費費率,真的太慢了,企業想規畫都來不及。」趙家緯說,若能在年底公布費率,可讓外界討論是否能銜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價格,若屆時費率訂在三百元,後來才發現與CBAM落差太大,對於台灣碳費收入的損失恐更大。
中興大學循環經濟學院長王升陽說,環境部沒拿出魄力做事,一升格就宣布延後一年徵收碳費,未來就可能再延後兩年、三年。他認為環境部應說清楚具體路徑及時程,「很多國家行之有年,早就可以參考並找專家討論」。
王升陽批評,環境部不該拿各種問題作為延後開徵碳費的理由,規畫碳費徵收前早就知道會遇到困難;相關草案已完備,只差立院三讀,政府卻龜速執行,讓他忍不住批評完全執政的民進黨。
不過,金融研訓院永續金融召集人陳鴻達指出,延後一年開徵碳費較能避免爭議,畢竟目前子法尚未完成,若出現標準不夠周嚴問題,引發爭議更不好。他舉例,怎麼開徵或對誰開徵都還沒規定,卻又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關,用明年的數據在後年開徵,是比較穩健的作法。
陳鴻達還說,針對歐盟CBAM規則,出口商二○二六年後出口歐盟才要繳納,二○二五年十二月前向歐盟出口算過渡期,只需申報排碳量、不用繳碳關稅,環境部明年訂出碳費徵收標準、後年開徵,不會延宕接軌。
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執行副總林泉興也說,開徵碳費前除了徵收碳費標準規範訂定,與碳交所預定要上架的碳權商品、如何嚴謹審理的一致標準必須要有共識,例如碳權品質的監測報告與驗證、確保沒有漂綠疑慮等都是重點,否則可能產生企業購買碳交所上架的碳權商品,抵減碳費時卻大失所望,延後一年徵收碳費,有助於主管機關對碳權品管有一致的規格與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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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碳費開徵 3度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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