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限塑政策,六都陸續實施飲料店禁止提供塑膠1次性飲料杯,嘉義縣政府昨天宣布12月1日跟進限用,預估逾300家飲料店受影響,已輔導30家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涵蓋太保、樸子、中埔、新港、民雄等鄉鎮。業者認為,循環杯接受度仍不高;環保局表示,會邀更多業者加入,提升跨店借還的便利性。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說,依列管300家飲料店估計未來每年可減少2047萬個塑膠1次性飲料杯,大約減少512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6、7月邀飲料業者開說明會,提醒業者務必在12月1日前盤點塑膠杯庫存與備貨替代材質。
林姓業者說,平時備貨約5000個1次性塑膠杯,約1個月用完,距離新政策還有3個多月時間可以調節備貨量,應不會剩太多塑膠杯;不過樸子市1家已加入循環杯服務的業者說,消費者接受度不高,至今沒有消費者借用,顧客大都選擇1次性飲料杯,也有人自備環保杯。
環保局指出,禁供塑膠1次性飲料杯的飲料店包括茶飲、咖啡、冷熱飲店及攤商等,若違反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使用循環杯可比照自備杯折5元,循環杯就像餐廳杯盤都經清洗消毒,可安心使用。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嘉縣12月起 禁提供1次性塑膠杯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59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