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審計處在110年度決算調查指出,桃園市目前有能力提供「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照護」的醫院只有林口長庚、部立桃園醫院兩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與台南市在六都一起墊底;另外,桃園有6家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3家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都沒有設置,也未參加這項醫療服務能力的評定,比較六都合計44家中度急救責任醫院有17家通過評定,桃園市卻掛零,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早產兒照護有待加強。
桃園市衛生局不諱言要達到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照護成本相當高,包括急診部門24小時要有婦產科、小兒科醫師,其中又涉及健保總額給付分配結構問題,除了醫學中心,區域級醫院很難負擔與承擔這項責任。過去輔導國軍桃園總醫院時每年編列數百萬元預算仍不足,明年已經編列近千萬元的補助款預算,希望除了長庚、部桃,能有兩家中度級的急救責醫院加入,雖然這些醫院都有成本考量,衛生局會加強溝通。
審計部說明,依據衛福部醫事司緊急醫療網111年12月19日公布資料,桃園市急救責任醫院共11家,其中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2家、中度級6家、一般級3家。六都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共30家,桃園市僅2家(林口長庚、部桃),與臺南市並列居末。
另六都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共44家,桃園市有6家也是六都這類責任醫院最少的直轄市,六都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通過「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照護」能力評定者有17家佔比38.64%,桃園市6家都沒申請評定,顯示兒科及新生兒緊急醫療照顧環境尚待改善,市府應該積極輔導醫院提升緊急醫療能力,並協助中度急救責任醫院完成「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照護」評定。
審計處調查,桃園市衛生局109至111年度補助醫院提升兒科及新生兒緊急醫療服務品質計畫,每年度以補助1家醫院為上限,且連續3年都只有補助國軍桃園總醫院;但是衛生局目105年起就辦理補助醫院提升重大外傷,與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緊急醫療服務品質等計畫,補助計畫迄今已7年,6家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卻沒有一家申請評定,等於未達成衛福部訂定的中長期目標,有必要滾動檢討及精進執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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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危險孕產婦及新生兒 桃市中度急救醫院缺相關設施無力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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