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都發局2020年11月起推動容積移轉採捐地或代金雙軌制,開發商可繳交代金取得所需的移轉容積,但限制市府這筆代金只能拿來買地,不能作為公共建設支出。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在行政院會呼籲,希望中央取消相關限制,才能均衡區域發展。藍綠議員表示樂見其成,但認為要有配套再開放,以免產生副作用。
開發者的基地只能蓋12層樓,若想蓋到20層樓,可向所在政府申請容積移轉,開發商只要繳付代金,就可取得容積,代替以往只能捐贈公保地的方式,更有彈性,地方政府也多了一筆財源。
台中市開放雙軌制後,收到49案繳付容移代金,金額達191億元。盧秀燕昨表示,依法容移代金只能用於土地取得,不能用於公共建設工程支出,目前有代金可徵收土地,卻沒錢可蓋學校、開闢道路,建議開放公共工程使用。
盧秀燕並表示,容移代金僅限用於同一主要都市計畫區,不能跨區使用,但台中、台南、高雄都是縣市合併,台中市容移代金主要來自原市區,若只能用於同計畫區,等於只能徵收市區土地,迫切需要發展的原縣區不能使用,「富者越富」,建議放寬到以城市為區域,否則不利城鄉發展。
市府表示,台中高鐵特區需開發經費,例如蓋烏日轉運站等,僅靠編列預算恐影響推動期程;另外台中大型建設多,若代金無法投入,只能靠市府財政,影響財政調度。好比烏日區樹德國小正進行第2期工程,第3期在等容移代金買地,但要蓋活動中心還要等教局找錢。
議員李中表示,按現行法規,開發較早且熱絡的區域,將來可能陷入無公設保留地可買窘境;代金當然要專款專用,但若某計畫區的公設、公園保留地等土地購置達一定比率,中央或可思考放寬,讓區域發展更均衡。
議員張芬鬱也樂見容移代金運用更彈性,但若無法放寬運用,市府分配預算時,應投注更多經費在缺乏容移代金的原縣區,弭平區域發展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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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容移代金只能買地 盧秀燕籲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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