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大咖、茂德集團總裁張高祥2018年買下東森電視後,承諾在六年內投資九億元,進行本土內容製作,但直到去年底,東森只投資了2.59億元,遠低於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過去幾年都有發函要求東森電視落實投資內容的承諾,但直到今年底的六年期限內,東森電視確定無法達成要求,已發函東森電視進行行政指導,要求達標。
茂德集團在2018年入主東森,承諾從2018年2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六年期限內,投資九億元,用以製作戲劇 、電影、綜藝、兒少、國際新聞等項目,並須每年提出會計師簽證,但每年東森電視都未達預定目標,據了解,茂德集團買下東森電視後,對投資內容並無太多實質進度,以平均一年1.5億元的投資進度來看,2018年甚至「倒退嚕」、累積製作內容投資為負值,等於比前一年投資金額還低,2019年起轉正為1,550萬元、2020年累積約7,867萬元、2021年1.14億元、2022年累積為2.59億元,到2023年底期限前還差6.41億元,NCC每年也只能照樣發公文要求改進。
NCC表示,去年東森電視提出在防疫期間不方便製播節目,按照行政程序法提出申請延後,要求延後到2025年,但被NCC以「理由不充分」否決。翁柏宗表示,東森電視用行政程序法申請延後不適合,應該可以用變更營運計劃書等方式申請,但要主動向NCC提出如何履行承諾,討論怎麼延長,東森電視並未提出這些方案,NCC也尊重東森電視選擇。
翁柏宗指出,東森電視如果年底達成附款,按照行政程序法,主管機關可廢止董監事變更的原處分,或是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NCC還是希望東森電視投注資源發展本土自製節目,東森電視應該有此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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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東森電視六年投資節目僅2.59億元 NCC只能發函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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