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代理教師本該8月1日領取薪資,但有老師出面控,縣府卻拖至8月中仍未撥款,房租都繳不出來,生活經濟壓力大。縣府教育處澄清,現在在跑公文流程,因此無法在當月核發薪資,現在已加快作業流程,盡量發薪水給代理教師。
今年新學期開始,全國代理(課)教師寒、暑假都有完整聘期,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訂學校聘任代理教師時,應該給整學期或整學年完整聘期,新政策8月1日起實施,讓代課教師從以前只領10個月薪水,增加為12個月。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花蓮服務處主任陳慶元表示,收到超過10位代理教師的陳情,過去代理教師跟正式老師一樣,在每月1日領到月薪,今年因新法修訂,8月的薪資都延遲發放,直到前天都沒有領到薪水。
代理教師樂樂(化名)說,自己是續聘第2年的老師,正常薪資發放在8月1日,但已經拖了半個月,這個月房租都繳不出來,去年也有一樣的情況,甚至有的學校告知,9月連同8月一起發放2個月的薪水。
教育處表示,各縣市公教人員薪資發給需遵守相關規定及流程,如因故無法及於到職當月核發薪資,則併入次月薪資發給。絕無拖欠代理教師薪資,考量代理教師照護家庭及生活所需經濟開銷,已加速敘薪及核發薪資作業流程,盡力於到職當月發薪。
縣府代理祕書長饒忠指出,學校都依據教師的出缺在8月1日前招聘,招聘完畢依據行政程序核發薪資,即使超過8月1日都會完整給12個月的薪水,目前縣內國中小代理老師比率不到20%。軍公教人事制度有一定的流程,核備後行文給學校,學校再發聘書,教師依照聘書報人事單位敘薪,都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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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代理師發薪延遲 花縣府:加快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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