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矮袋鼠律師】
老年給付是勞工保險給付項目之一,如果勞工確實按照規定繳交保險費,當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時,就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領取。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僱主應給予勞工退休時金錢保障。
1.舊制規定,勞工依據不同年齡,有不同標準,但至少皆需在同一單位工作10年以上,始能自請退休。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型態極為普遍,導致企業平均壽命不長,勞工很常換工作,以致大部分勞工難以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而完全領不到退休金。
2.新制後,改為由僱主按月幫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個人退休金專戶(如同小燒杯),專戶內金額的所有權係屬勞工本人,且退休金可累積並帶走,不限於在同一單位,待勞工年滿60歲時,就能向勞保局請領。
社政立法上課時,我曾多次提到「大燒杯、小燒杯」的概念,其實指的就是,確定給付制的保費是匯集到如同大燒杯一般的基金當中,勞工個人尚不具所有權;確定提撥制是由僱主提撥一定比例的錢,匯進如同小燒杯一般的個人帳戶,勞工本人有所有權(只是要等到60歲領);從上一段敘述就可以知道,勞保老年給付是確定給付制,勞退新制則屬於確定提撥制,同學要多加注意。
「勞保老年給付」跟「勞工退休金」在制度依據上不一樣,也由於兩者性質不同,若要同時一起領,完全沒有問題!
作者:矮袋鼠律師
本文透過「方格子直送」計劃合作轉載,原文:「勞保老年給付」跟「勞工退休金」有差嗎?可否同時一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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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勞保老年給付」跟「勞工退休金」有差嗎…可否同時一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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