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上月釋出AI法律名詞定義、隱私保護、資料治理、AI風險管控等立法七大面向,但因AI技術發展太快、應用領域太廣,「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確定無法在九月推出。國科會主委吳政忠坦言,就怕管太嚴反而綁住產業發展機會,如何在立法管制與產業發展間取得平衡,政府部門持續關注世界發展,為台灣做最佳布局。
行政院去年由國發會、國科會、數位部建立數位法制平台,欲發展個資法制及AI法制,盼藉該平台發展從自律到法律、從個法到總法,但有參與官員認為太早談「法律」,應從各部會訂定自律指引先行。
據了解,國科會近月蒐整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澳洲、日本、韓國等國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聯合國、世界經濟論壇以及七大工業國(G7)等國際組織的AI法制。國科會指出,各國目前推出的指引多著重「以人為本」的AI發展原則,將成為台灣制訂時參考;考量各國對人工智慧專法多處於草案階段,如何平衡創新發展與可能風險,仍待凝聚共識,將持續綜合國內外技術、法規發展趨勢及產業影響等三面向進行評估。
工研院法務長王鵬瑜認為,未來這部人工智慧基本法裡面應包括AI治理規範、智權與個資保護、來源與產出的可信任度、承擔責任與溝通機制等面向。最重要的是制定法令時必須與科技專家、人文團體深度對話,才能研擬符合台灣需要且具體可行的法令。
至於這部法令是否會限制AI產業發展?王鵬瑜表示,法令的目的在制訂規則,避免失控與脫序,在發展上,AI必須遵循「以人為本」,避免AI被利用、淪為少數企業牟利的工具,甚至造成知識與資源壟斷、貧富差距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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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鬆緊拿捏 我人工智慧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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