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管理又引發衝突,屏東恆春半島沙灘車活動盛行,衍生破壞海岸、防風林生態及遊客安全問題,墾丁國家公園全區禁止沙灘車活動,滿州鄉公所為了將30年歷史的港仔沙灘車飆沙行為導入正軌,日前擬訂該鄉的沙灘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送縣府核備,卻遇上中央5月剛發布管理指引,林業屏東分署已在沙灘入口設路障,業者生計頓失大表不滿,盼給他們一條生路;縣府說,正擬定縣級的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設專區導入合法。
滿州鄉九鵬村和港仔村之間有長達2公裏多的海岸,形成沙漠般的特殊沙丘地貌,當地居民早年就看準飆沙商機,全盛時期多達200多輛沙灘車,後因破壞海岸保安林、遊客摔傷賠償的法律爭議等負面問題,林管單位7年前以路障封閉入口,並會同警方強力取締,業者向公所陳情,前鄉長余增春向林業署屏東分署租地試辦。
滿州鄉代會年初通過近海範圍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加入為遊客投保等安全規範、行駛固定路線,將飆沙轉型為生態導覽活動,送縣府核備;但此舉被質疑恐讓飆沙行為借屍還魂,加上中央在5月發布沙灘車管理指引,造成轉型之路「卡關」。
交通部的指引禁止國家公園、國有林地、保安林地、野生動物保護區、內政部保護的海岸等12大類區域有沙灘車活動,縣市政府可指定合宜場所,有條件開放經營沙灘車。
新成立的農業部林業屏東分署依據該指引,在海岸入口處設水泥路障,業者則為了生計偷偷搬除或繞道進入,林業分署提出警告並報警,將依破壞公有物和違反森林法究辦,雙方陷入緊張。
「為轉型努力了這麼多年,不希望是一場空。」港仔村沙灘車吳姓業者不滿地說,近年配合林業分署參與保安林巡護、發展生態導覽解說服務、辦淨灘活動,鄉代會也通過自治條例,一切準備就緒,卻因中央發布管理指引半途而廢。
滿州鄉長古榮福說,中央此舉令人措手不及,讓業者生計陷困,已請縣府協調移撥土地給公所再解編保安林,及早將沙灘車活動導入正軌,創造多贏。縣府交通旅遊處表示是依中央的指引禁止沙灘車活動,縣府也正擬定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未來會擇定合適場地,輔導沙灘車以專區合法經營。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沙灘車轉型卡關 業者盼給活路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57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