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2021年在縣府賠付6.29億元收歸縣有後,去年以政策公告委外營運,日前正式依促參條例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委外營運,其中外界質疑住宿部分恐借屍還魂。縣府表示,若業者提出符合的教育訓練、展演,如需住宿是允許的,但不能直接以旅館方式住宿。
縣府財經處財產管理及開發科長黃泇鍀表示,杉原灣建物縣府規畫以文教設施為活化方向,在公告的申請須知內明確寫明,本案公共建設要結合台東縣在地豐富文化及生態資源,向公眾提供文化、藝術、運動、生態之體驗課程及遊程,以及身心靈成長之場域,而不是一般單純僅提供住宿的觀光旅館。
他說,住宿必須是文教設施規畫下而需要所提供的住宿,該住宿行為不得以一般旅館性質規畫。目前正在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就民間投資人提出的執行計畫本府也成立甄審小組,會就實質內容詳加審查,確保公共建設的目的。
美麗灣渡假村去年縣府以政策公告委外營運,今年8月7日正式依促參條例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委外營運,營運項目包括整建經營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其中最大爭議是住宿一項,契約規範不得超過樓地板面積40%,但買回的美麗灣渡假村卻有123間房間,可能會多達50間房間,引起外界質疑,美麗灣渡假村死灰復燃捲土重來。
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就曾質疑縣府透過新的名目讓旅館重新營運,而且帶來的汙染等問題,會持續擴大,這就跟約10幾年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當時處長蔡佰祿,結合北投纜車與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山上站,計畫透過BOT打包給財團,山上站即是用「研習宿舍」之名,想藉機規避環評的模式,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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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公開徵求委外營運 外界質疑借屍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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