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客必到的台南知名夜市「大東夜市」為非合法夜市,因土地租約到期,市政府今天完成新招標案,每月租金104萬。市議會國民黨團接獲檢舉,指大東每月收入500萬,包租公南市府每月租金只從20幾萬漲到42萬,至今僅僅開出7張罰單,疑有立委和議員關說且有圖利之嫌?
國民黨團認為今天得標金額2501萬餘元,換算每月租金104萬,對比之前低得離譜的租金,難杜悠悠眾口,懇請檢察官嚴查是否有立委和議員介入?是否涉及圖利?
經發局表示,大東夜市成立20多年,在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訂定前就存在,市場處自市長黃偉哲上任來積極輔導,要求務必依規定取得設置許可,策略上採取處罰及輔導並進,期間市場處也開出7張罰單。該業者今年2月6日提出許可申請,但因交通計畫停車設置及交通維持尚未完善,要求補充修正後再審。
黨團書記長蔡育輝表示,大東夜市所在土地,南市府有6成所有權,台南市農會佔4成,共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目前周六、周日為台南市農會假日農市之用,其他時間為夜市,市府的租金原每月20萬,因黨團議員監督,逐步調整至目前每月42萬,多年來大東夜市生意興隆,卻不思改善消防不合法和停車位不足問題,無法取得合法臨時攤販集中場申請,地主南市府和市農會,未善盡管理職責,只開出7張罰單。
蔡育輝說,市府展開兩年的新標案,得標者可以在今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使用,但使用規範限制得標者不得建築、周六日要騰空案地讓農會假日農市用、水電需求自行辦理,標租底價2年1008萬,也就是重新招標每月底標價才42萬,若得標人6個月內無法完成條件,將沒收84萬履約保證金和1008萬,但有民眾質疑是要為大東夜市圍標?
蔡育輝認為,1千多坪的共有『共設施保留地,市農會部分規畫為停車場,大東夜市業者已經跟市農會簽約,今天得標者若不是大東夜市就算得標,根本無法租用旁邊農會停車場,沒停車場怎麼申請臨時攤販集中場?標案又規定6個月內要完成水電、消防和停車場等條件,否則解約得標者還要賠償,大東夜市數十年都無法解決消防和停車問題,卻要相得標者半年內完成不可能的任務,標案規範也真讓人覺得怪怪。
市議員王家貞說,黨團不是不支持夜市的存在,而是希望夜市都能在政府單位的輔導下全都合法,可是大東夜市就是能賺大錢卻繼續非法,現在新標案是要繼續讓某特定人士承租?市府說好要讓這塊地做有價值的發揮,是否有壓力而做不到?
蔡育輝指出,這塊地每月租金可以租到104萬,之前台南市府怎會租42萬,更久之前還只租20萬,所以到底有無圖利,懇請檢察官嚴查。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台南大東夜市案遭檢舉關說圖利 議員:請檢察官查辦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56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