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去年五合一選舉,馬公(第一選區)議員選舉傳出賄聲賄影,落選頭莊光大,對副議長藍凱元及無黨籍議員張再興提當選無效之訴,但澎湖地方法院駁回原告藍凱元之訴,判無黨籍議員張再興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擄澎湖地檢署調查,馬公選區候選人張再興服務處主任莊仲瑜,去年五合一選舉涉嫌以每票1000代價向馬公歐姓市民,交付賄賂現金6000元現金;另再向另二名歐姓市民交付1萬元現金,事後又追加3000元,要求投選張再興。認定張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但被告已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澎湖地檢署爰依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提起張當選無效之訴。
這起由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提起的訴訟,澎湖地方法院已於今年5月31日判決張再興當選無效。張再興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中。而落選頭莊光大對張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方法院再次宣判當選無效,但可以再上訴。
選舉落敗的莊光大,除對副議長藍凱元提當選無效之訴,也對議員張再興及蘇陳綉色提當選無效之訴,蘇案日前被法院判決駁回,莊再提起上訴,張再興部分,加上澎檢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處,已連續2次被澎湖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莊光大遞補機會提高。
澎湖縣無黨籍議員張再興,曾任高雄市商業會理事長,返鄉參選後,在澎湖縣擔任第18到20屆澎湖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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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澎湖縣議員張再興 二度被判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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