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競辦副召集人謝龍介發布「光電口號攏係假!魚死電生殘害漁民」影片,批「魚電共生」造成「魚死電生」,台南市政府駁斥,反批「指鹿為馬」,指影片中所拍攝光電案場是鹽灘地,屬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非漁電共生案場,謝龍介搞錯了。
台南市農業局指出,影片中未養殖魚的案場是「不利耕作區」。「不利耕作區」位置是堤岸及蓄水池。蓄水池設置光電板不須養殖、非屬漁電共生型態的場域。
農業局說明,台南養殖魚塭面積近1萬4000公頃,產量75000噸,產值68億。其中蝨目魚、台灣鯛、白蝦產量產值全國第1;文蛤產量產值全國第2;石斑、牡蠣產量產值全國第3。台南養殖業產量產值全國數一數二,謝龍介所稱魚死電生,凸顯其對台南不了解。
漁電共生政策是以「養殖為主,綠能加值」為原則,提供漁民複合式利用的選擇,無論養殖戶、地主及光電業者都有同等權益參與整合開發,申請設置時除了須檢附地主的同意書之外,還需要原養殖戶合作意向書,以保障既有養殖戶權益,達到地主、光電業者及養殖戶「三贏」目的。
農業局解釋,地面型之電共生設施一般是與蓄水池、塭堤結合,魚池內設置基樁多為未做養殖的「蓄水池」,實際養殖區域為「養殖池」。
農業局強調,營運的案場皆需依核定的經營計畫書內容執行,目前現況未從事養殖都是建置中的案場,等建置完成後,市府後續會嚴加執行「漁電共生養殖事實查核」,如有未實際養殖將依法廢止,以汰除未從事養殖不良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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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謝龍介批魚死電生 南市府反駁 「指鹿為馬」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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